宜春郡
宜春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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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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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郡是中国
隋朝
时期设置的行政区划。
隋炀帝
大业三年(607年)时,
袁州
被改为宜春郡,治所位于
宜春县
(今
江西省
宜春市
袁州区
)。该郡的辖区大致相当于现在的江西省宜春市、
萍乡市
、
新余市
一带。
唐朝
建立后,曾多次在宜春郡与袁州之间进行行政区划的更改。
历史沿革
唐武德四年(621年),唐朝将宜春郡改回为袁州,领有宜春、萍乡、新喻三县。
天宝元年
(742年),唐朝再次将袁州改为宜春郡,治所和辖区未发生变化。
乾元
元年(758年),唐朝又一次将宜春郡改回为袁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