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韵之钟

莎韵之钟
莎韵之钟,或译莎鸳之钟、莎勇之钟;该故事发生于1938年台湾日据时期的台北州苏澳郡蕃地リヨヘン社(今宜兰县南澳乡金岳村、澳花村、寒溪村等村利有亨部落),一名泰雅族少女沙韵·哈勇(サヨン,sayon)因协助日籍教师搬运行李,不幸失足溺水。而台湾总督为了褒扬其义行,颁赠予当地的纪念桃形铜钟,该钟即称莎韵之钟。
本仅为短短一则地方新闻的泰雅族少女溺水意外,经刻意报道后,被台湾总督府用来宣扬理蕃政策的成功,并与国歌少年双双成为皇民化政策的宣传样本。

事件经过

1937年中日战争爆发,日军于兵源不足下,开始征召各地日本青年,组织持续进犯中国的军队。在被日本统治的台湾方面,首波被征召对象,除了驻守台湾的台湾军之外,就是为数颇众的驻台警察。而这些于各地担任警察任务的日籍青年,一旦接到征召令,就必须马上离职出征,开赴以中国华北为主的中日战争战场。
1938年(昭和十三年)9月,一名于该台湾高山族村落内南澳蕃童教育所从事教职的警手田北正记,接到了由台湾总督府发布的从军征召令,并立即依法离职前往中国战场。因南澳一地位于台湾宜兰山区,教育所教师田北正记特商请莎韵(泰雅语:Sayun Hayun 日语:サヨン)协助搬运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