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1991年成立于广东的机构
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是于1992年元月正式成立的社会团体,是经广东省民政厅依法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为市政法委,基金会以“弘扬正气、扶正邪”为宗旨,代表市委、市政府激励全市见义勇为行为,奖励褒扬在见义勇为、维护社会治安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功人员和单位,主要任务:宣传、筹款、奖励。

简介

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原为深圳市社会治安基金会,于1992年元月15日成立。2002年4月,其主管单位由深圳市公安局转为深圳市委政法委(市维稳及综治办),同时更名为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自成立以来,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共筹集见义勇为基金3814万元,先后拨出慰问奖励金1003.2万元,慰问、抚恤、表彰、奖励见义勇为治安勇士及家属1041人,表彰见义勇为有功集体43个,为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发挥了积极作用。由于工作突出,基金会多次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先后被深圳市民政局和广东省民政厅评为“深圳市十佳社团”和“广东省省级社团先进单位”,被誉为是“运作规范高效、深得民心、最具活力”的社团。2005年,基金会在全国文明城市的考评中,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方面的工作获得了满分。[1]
两少年领取见义勇为奖金

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