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曾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2018年,根据《河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组建新的省自然资源厅,不再保留省国土资源厅。[1]

主要职责

为了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能,将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和矿产勘查任务交给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和直属事业单位承担;将土地、矿产等资源的基础信息和资源利用情况、变化趋势的动态数据收集、技术处理及预测分析等职能交给有关事业单位承担;将土地开发复垦和土地整理的技术设计、实施以及土地征用事务、地质环境监测等项工作交给有关事业单位承担;实行政企分开,国土资源厅不再从事土地、矿产等资源的经营开发活动,不再管理企业及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一)拟定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地方性法规及行政规章;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拟定全省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政策;制订全省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