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地大学

美国教育机构
赠地大学,是是美国由国会指定的高等教育机构[1],1862年,美国总统林肯签署了第一部《莫里尔法案》。第一部《莫里尔法案》由佛蒙特州参议员莫里尔提出,旨在促进美国农业和机械制造工艺教育发展。该法案规定,联邦政府依照每州国会参众两院议员人数,以每名议员3万英亩(1英亩=0.404686公顷)土地的标准向各州赠送土地,这些赠地所得的收益在每州至少资助1所主要讲授农业和机械工艺有关知识的学院(又称“赠地学院”);1890年,第二部《莫里尔法案》启动了常规拨款,以支持获得授予土地的大学,其中包括17所主要是非裔美国人大学和30所美洲印第安人大学;自赠地法案颁布后,美国的赠地学院在1896年已经发展为69所;到1999年,美国各州赠地学院总数为105所,遍布美国各州。[2]
很多以农起家的赠地大学,如加州大学康奈尔大学等已发展成为世界著名大学;从世界大学农业与林业专业排名来看,排名领先的美国大学中大部分为赠地大学;2020年OS世界大学排名中,农业与林业专业排名前50位的18所美国大学均为赠地大学。[2]

正文

历史背景
莫雷尔法通过将联邦政府拥有的土地赠与各州来兴办、资助教育机构。根据法案第40条,这些大学的宗旨在于教授农学军事战术和机械工艺,不排斥古典教育,使得劳工阶级子弟能获得实用的大学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