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周祚

明末时期光禄大夫
卫周[zuò](1611—1675),字文锡,号闻石,山西曲沃城内人。卫周[yìn]弟。明崇祯十年(1637)进士。初任河北永平府推官,有廉声,明末,历任员外郎、四部尚书,光禄大夫兼太子太师,保和殿大学士正一品加一级。

人物简介

清顺治元年(1644),诏令访求明代遗留的人才,周祚被举荐,补任原官。十二年,升工部尚书,[]南大灾,周祚奉命赈济,救活灾民甚多,加少保兼太子太保。十五年,改任吏部尚书,不久,加文渊阁大学士刑部尚书,保和殿大学士,正一品加一级,奉命校定《大清律》。
康熙八年(1669)三月,因病回原籍调理。十一年,康熙谕吏部:“原任大学士卫周祚品行端方,清慎素著,[nǎng]以引疾请告,回籍调理。今阁务殷繁,赞理需人,着即召取,驰驿来京,人阁办事”。周祚又入朝辅理政务,改内国史院大学士为保和殿大学士兼户部尚书。同年十二月旧病复发,请求归里,十四年(1675),卒,谥文清。

生平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