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力结构

生产力结构
生产力结构是一种专业术语,用于学术研究。

正文

生产力诸因素或子系统在构成社会生产力系统时,彼此在物质属性上互相适应、互相提供生产条件、互相进行物质补偿的组合方式和联系状态。生产力结构同生产关系结构一起,合称经济结构。生产力结构是经济结构中起主导作用的决定性的部分。
在国民经济领域内,生产力结构包括产业结构、技术结构、劳动力结构、经济区域结构、企业规模结构以及产品结构等若干组成部分。其中,产业结构和技术结构是决定其余一切结构,从而决定整个生产力结构性质和状况的基础。技术结构与产业结构之间,以及所有结构相互之间,又是互相促进、互相制约的。在这些相互作用中,技术结构的根本性变化所发生的影响往往表现为主导性的作用。
产业结构  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或提供某种劳务的各个生产性行业或部门在一定的关联方式和数量对比下所形成的有机总体。产业结构有多种分类标志和分类方法:①两部类划分法。为了说明社会再生产的实现条件,诸产业可以划分为第一部类(生产资料生产部门)和第二部类(生活资料生产部门)两个组成部分。这种划分法能够清楚地表明社会生产各部门之间的投入产出关系和基本比例关系(见两大部类比例),但由于产品使用价值的多样性,使这种分类带有一定的不精确性。②农轻重划分法。为了实际地组织社会生产,通常把诸产业分为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三个组成部分。这种划分法简便易行,能够轮廓地标志出两大部类的对比关系(见农轻重比例),但它未能包括建筑业、运输业和商业等物质生产部门以及包含有大量生产性劳务的部门,并且只适用于工业化水平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较低的生产力发展阶段,因此具有一定的局限性。③三次产业划分法。为了说明诸产业在历史发展上的基本趋势和它们对满足人类需要的不同作用,诸产业还可划分为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三个组成部分。这种划分法能够说明人类社会分工的发展顺序和它们对人类需要的适应状态,但这种划分只能表明产业结构变动的长期历史趋势,而不能适应具体地研究和组织社会再生产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