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寸金莲

古代妇女的缠足
“三寸金莲”是一种陋习。[2]古代人将女子缠成尖形且四趾弯向足底的双足称之为“金莲”,旧时妇女缠足(又称裹脚、裹小脚、缠小脚)的小脚,雅称为“三寸金莲”,而现代人将女子缠足后穿的小鞋,称作“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习俗源于五代时期,是一种怪诞的审美观念。[2]到南宋时,妇女缠足已经较为普遍了。到南宋末年,“小脚”已经成为妇女的通称。[3]
公元961年,南唐后主李煜称帝后,令宫殡育帅娘以布裹足,呈新月状亦称莲花状。因其足骨已残,故较常人之脚小得多,故其足始称“三寸金莲”。到了宋朝以后,女子才较普遍地有了“三寸金莲”。[1]清人入主中原后,因满族妇女无缠足的陋习,所以康熙帝曾下过禁止妇女缠足的诏书,但是汉族妇女还是照缠不误。辛亥革命后,这一陋习才逐渐废绝。[1]
缠足成了一种汉民族的意识,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社会各阶层的女子,纷纷缠足,甚至周边的一些少数民族也慢慢开始缠足。[3]形成了华夏独有的以病态为美的畸形审美习俗。[1]

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