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造地貌学

构造地貌学
构造地貌学研究地质构造与地表形态关系的学科,是地貌学的重要分支。地质构造一词有两种含意:①指久远地质时期构造运动所造成的各种构造,如岩层褶曲而成的背斜向斜,岩层错断而成的逆冲断层、正断层等,以及它们的复合体;②指新第三纪以来的构造运动(即新构造运动)形成的、并还在活动的各种构造。前者称为静态构造,后者称为动态构造。明显反映这两种地质构造的地貌称为构造地貌,亦有人将两者分别命名为构造地貌和动态构造地貌。反映大地质构造的地貌有大陆、洋盆、山脉、大盆地大平原等;反映小地质构造的地貌有背斜山脊单面山、断层陡崖等。

研究简史

地貌和地质构造的关系很早受到人们的注意。在19世纪80年代,W·M·戴维斯明确指出:构造是地貌发育的三大因素之一。戴维斯的观点推动了地质构造与地貌关系的研究,但他对大区域构造地貌的发育建立在一次强烈上升后地壳长期稳定条件下有序发展的观点,则是不完全符合事实的。
构造地貌学
1923年W·彭克在《地貌分析》一书中指出:地貌的形成和演化要从动态构造的变化中去研究,使构造地貌学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从此,地貌学从研究静态构造地貌扩展到研究动态构造地貌。20世纪50年代中期,A·L·韦格纳于1912年提出的大陆漂移说的复活,以及60年代海底扩张说和板块构造说的提出,极大地推动了全球性地貌的研究,使构造地貌学研究与地球动力学的研究结合起来,构造地貌学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了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