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棍

古代拷囚的刑具之一
夹棍亦称三尺木之刑。是指中国封建司法官吏逼取人犯口供时所用的刑具。其使用方法,是用3根相连木棍夹挤受刑者足部,使之产生剧痛。夹棍有法定规格,但时有变化。该刑具始于南宋理宗时。明清沿之。

介绍

古代拷囚之具。

释义

清王棠《知新录》:“夹棍之说,唐世未闻,其制起于宋理宗之世。以木索并施,夹两股(即大腿),名曰‘夹帮’。又竖坚木,交辫两股,令狱卒跳跃于上,谓之‘超棍’。合二者思之,当即今之夹棍也。”按王棠所引宋制,见《宋史·刑法志二》。明、清两代均有此种刑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