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理论

正理论
印度婆罗门教六派哲学之一。传说公元初的足目仙人(约2世纪)是它的创始人。足目又以乔答摩(Gautama)而著称。他在总结前人和与他同时代逻辑学说的基础上,写作了第一部印度逻辑著作《正理经》。所谓“正理”,在《正理经》中开宗明义解释说:“借助于量来考察对象是为正理”。量即逻辑推理方法,也叫做“正理”。《正理经》的产生也就是正理论的确立,正理论把《正理经》作为本学派的经典。

内容简述

《正理经》共有经文530条,分为5篇。它的主要内容可以总摄为两部分:一是逻辑,一是哲学。《正理经》作者把逻辑作为手段,把哲学作为目的,巧妙地利用前者论证后者,即在讲逻辑的同时,批驳其他学派,宣传了

主要观点

观念实在论  亦称客体实在论。《正理经》一开头就列出12种对象或客体,即我(灵魂)、身(肉体)、根(感觉器官)、境(外在世界)、觉(知性)、意(意根或内感官)、作业(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活动)、过失、转生、果报、苦、解脱,并承认这些客体(主观和客观的现象)是由物质构成的,因而是实在的、可以感知的;其中若干属于过去和未来的精神现象,如作业、果报、解脱,也可以通过逻辑来推知它们的存在。因此,正理论对大乘中观论(见中观派)、唯识论和吠檀多不二论(见吠檀多派)的客体否定说提出批判。按中观论,客观事物本不存在,只是由于某些特定的条件使之从“无”而“有”(存在),而这个“有”是假有,不是实有,此即所谓“假谛”说。唯识宗的识外无境说和吠檀多不二论的外境如幻说,同样是否定客观实在的绝对唯心论。正理论者认为,这些理论是异端邪说,恰好从反面证明正理论关于客体是客观的实在,是认识的对象,不是从无而有,更不是从心幻现的观点的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