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1998年成立于湖南省的开发区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理标识“蓝月谷”),成立于1998年,2002年成为省级开发区,2010年11月升格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60平方公里。2016年完成规模工业总产值970.7亿元、同比增长12.8%,完成规模工业增加值230.4亿元、同比增长13.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94.7亿元、同比增长25.3%,其中,实现工业投资165.6亿元、同比增长40.4%,实现财政收入23亿元、同比增长22.8%。主要经济指标实现高位增长,发展态势稳健向好。

发展历程

1997年,宁乡县委、县政府在县城东北部设立民营经济无费区。1998年,更名为宁乡县科技工业园。2002年,获批省级开发区,更名为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2004年,第一次机构升格,明确为正处级单位,为宁乡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2006年,宁乡经开区在县级的行政授权、部门驻区、设立金库、以区管乡、财税分成等机制上进一步得到完善创新;6月,通过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原建设部联合开展的省级开发区清理整顿,成为审核保留后的省级开发区,并更名为湖南宁乡经济开发区。2009年10月,正式启动国家级开发区申报工作;2010年11月11日,成功晋升国家级开发区,更名为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年11月24日,中央编委批复我区机构为省委、省政府副厅级派出机构,成为湖南省第一个由中央编委批复的国家级开发区机构。2012年12月,举行国家级开发区授牌仪式,领导班子到位。2013年4月,长沙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明确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的意见》(长发〔2013〕6号),明确我区管理体制八条意见。2013年10月,宁乡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明确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及职能权限的意见》(宁发〔2013〕10号),进一步明确了区县管理体制。2014年3月,国家级开发区升格后的机构三定基本到位。2016年1月,人事、编制全面移交市管。

机构设置

党工委、管委会合署办公,内设副处级局室7个,分别是办公室(党群工作局)、纪检监察室、经济发展局(知识产权局)、招商合作局、规划建设管理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直属二级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投资评审中心、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征地拆迁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创业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另有群团组织区总工会、妇工委和团工委,其中总工会于2015年8月升格;管委会下辖国有全资公司长沙蓝月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驻区机构中,工商分局为市直部门派驻分局,国土分局、环保分局、人社分局、公安分局、市场与质量监督分局属于县直部门派驻分局。自2013年开始,党工委、管委会受宁乡县委、县政府委托,代管宁乡农业科技园,并实行“以区带园”,由园区带动县内城郊印刷包装产业园、玉潭中小企业园、菁华铺工业平台等子园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