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萍倩

中国电影导演
李萍倩(1902年~1984年11月18日),男,本名李椿寿,祖籍安徽桐城,生于浙江杭州,肄业于上海沪江大学中国电影导演。[1]
1920年,李萍倩进入明星影片股份有限公司电影学校任摄影助理。[2]1924年,李萍倩与汪煦昌等共同创办神州影片公司[3]1927年,李萍倩加入了邵氏兄弟天一影片公司,拍摄了如《女律师》(1927)、《歌场春色》(1931)等等。其中,《歌场春色》是中国最早的片上发音电影之一。[4]1936年,李萍倩参加上海电影救国会,为艺华、华新、华成、中联等公司导演。后赴香港为永华、长城等公司拍片。[1]1941年,李萍倩参与执导了根据巴金同名小说改编的《家》(1941),这是为了庆祝“新华”成立八周年而创作的。[4]1949年,李萍倩任长城影片公司(俗称“旧长城”)导演,为了唤起海外侨胞的思乡之情,拍摄电影《三笑》。[4][5]
1965年,李萍倩退休,1984年11月18日,李萍倩导演在香港离世。[4]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