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

北宋文人
张维(956-1046),北宋诗人,乌程(今浙江湖州)人,张先之父。[1][2]少年时学书,因贫困未能完成学业,后耕田为生,并善教其子。张先(990-1078),字子野,乌程(今浙江湖州)人,北宋词人,婉约派代表人物。[3][4]1030年(天圣八年)进士,历任宿州掾、吴江知县、嘉禾(今浙江嘉兴)判官。[5][6]1050年(皇祐二年),晏殊知永兴军(今陕西西安),辟为通判。[7]后以屯田员外郎渝州,又知虢州。因曾知安陆,故人称“张安陆”。[8][9]1064年(治平元年)以尚书都官郎中致仕,元丰元年病逝,享年88岁。[10]张先能诗及乐府,至老不衰。其词内容大多反映士大夫的诗酒生活和男女之情,对都市社会生活也有所反映,语言工巧。

人物介绍

不出仕,以子官爵显赫,封至四品。平居好诗,浮游间里,上下于溪湖山谷之间,以吟咏自娱,率尔成章,不事雕琢之巧,而雅意自得。诗如《庭鹤》、《玉蝴蝶花》、《宿后陈庄》、《归燕》等,抒写闲情逸致,清雅可读。其子张先据其诗十首绘成《十咏图》,流传于世。著作今存《曾乐轩吟稿》一卷。生平事迹见周密齐东野语》卷一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