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赞

明朝吏部尚书
许赞(1473年—1548年),字廷美,号松皋,河南灵宝人,明朝吏部尚书刑部尚书、户部尚书。他是明朝大学士,曾任刑部侍郎,秉公断案,名噪一时。许赞是前吏部尚书许进之子。

人物生平

许赞为许进第三子,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河南乡试第五名举人,弘治九年(1496年)联捷进士,任大名府(今河北省境内)推官御史编修临淄知县,浙江[qiān]事等职。嘉靖八年(1529年)进刑部尚书,改户部尚书,嘉靖十五年进吏部尚书。加至少傅兼太子太傅。嘉靖二十三年九月入阁,兼文渊阁大学士。嘉靖二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引疾乞休,[]旨,落职闲住。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卒。后赠少师,谥文简。弘治十五年(1502年)任陕西道监察御史,避父职,正德二年(1507年)十一月改翰林院编修。
嘉靖八年(1529)进刑部尚书,改户部尚书,嘉靖十五年进吏部尚书。加至少傅兼太子太傅。嘉靖二十三年九月入阁,兼文渊阁大学士。嘉靖二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引疾乞休,忤旨,落职闲住。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卒。后赠少师,谥文简。许赞,世家子,练习典故,然晚年颇以贿闻。

主要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