拶刑

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
拶刑是中国古代对女犯施用的一种酷刑。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所以又被称为拶指,从唐至清各代,官府对女犯惯用此刑逼供。[1]
拶刑多用于女犯人,很容易导致双手残废。因古代女子缠足,所以很少对女性双足施用拶刑。[3]

创设与消亡

拶刑兴起于唐朝,延续至清朝,是对尚不能确定有罪的人施用的一种逼供的酷刑。[2]
拶是夹犯人手指头的刑罚,故又称拶指,官府对犯人惯用此刑来逼供。很多本身无罪的人往往因为无法忍受十指连心的疼痛,最后都被屈打成招,无辜地死在刑场上。[2]因其过于惨毒,在清代被明令限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