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4年发布的法律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于2004年5月19日发布并施行的法律。[1]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制定是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2]
2011年1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1次教育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了《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并予以发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3]

发布信息

2004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