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
北宋时期的官员、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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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常(1027~1090),字公择,南康建昌(今
江西永修
)人。
[1]
[2]
生于
宋仁宗
天圣
五年,卒于
哲宗
元祐
五年,年六十四岁。少读书庐山白石僧舍。既
擢
[
zhuó
]
第,留所抄书九千卷,名舍曰
李氏
山房。登
皇祐
进士
,调
江州
判官。
熙宁
中,(公元一〇七二年左右)为右正言,知
谏院
。
王安石
与之善。时安石立新法,常极言其不便。安石遣亲密喻意,常不为止。哲宗时,累拜
御史中丞
,出知
邓州
。徙
成都
,卒于行次。常著有文集、
奏议
六十卷,诗传十卷,及元
祐
[
yòu
]
会计录三十卷,
[3]
均《
宋史本传
》并传于世。
生平介绍
1027年(仁宗
天圣
五年),李常生于南康军建昌(今
永修
)磨刀。警悟好学,文思敏捷。与
孙觉
后来都师事吕正献公;
少年时与弟李布(公南)与庐山五老峰下白石僧舍(白石庵、白石山房、李氏山房、尚书山房、公择山房、白石书院是同名)读书,藏书万卷。成年,取表字公择;
1049年(
仁宗
皇祐
元年),三月中
进士
。将藏书9000卷捐献,成立第一家私人图书馆。
苏轼
35年后写《
李氏山房藏 书记
》、《白石山房》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