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斯·布兰代斯

路易斯·布兰代斯
路易斯·布兰代斯,1856~1941年,Brandeis, Louis (Dembitz)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1916-1939),犹太人,被称为人民的律师。美国进步运动的主要推动人物。

生平简介

生于肯塔基州的路易斯维。布兰戴斯的父母是波希米亚犹太人移民。他先在路易斯维和和德国的学校学习,1877年在哈佛大学法律学院取得学位。后在波士顿执律师业(1877~1916),在律师界,由于他代表那些通常得不到如此优异辩护的人们的权益,布兰戴斯被称为“人民的律师”。他为数州规定最高工时和最低工资的法令进行辩护,认为这些法令并不违反宪法;为劳工阶级订定储蓄银行的人寿保险计划;还加强政府反托拉斯权力。他的工作促使1914年“克莱顿反托拉斯法”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法”的通过。他设计了一种至今仍被称为“布兰代斯辩护要点”的文件,把经济的和社会的资料、历史的经验和专家的意见整理编辑出来,以支持法律上的主张。1916年被任命为最高法院大法官。他以专注在言论自由的主张而著名。在大多数重要的有争议的问题上,布兰代斯都和他的同事小霍姆兹意见一致,并且常常是居于少数。但是在新政时期,他们的许多异议主张都被最高法院认可。他是第一位犹太裔大法官,曾受到很多工商业利益集团和反犹分子的激烈反对。直到1939年他才退休。布兰代斯大学就是以他命名的。

名言

他有一句名言“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灯光是最好的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