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优势理论

比较成本贸易理论
英国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在1814年从劳动生产率和成本的角度提出了比较优势理论(Theory of Comparative Advantage),成功地解释了国际贸易动机和国际贸易模式的决定因素。比较优势理论认为,国际贸易的基础是生产技术的相对差别(而非绝对差别),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对成本的差别。每个国家都应根据“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弊相权取其轻”的原则,集中生产并出口其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其具有“比较劣势”的产品。[1]
比较优势理论着眼于静态分析,以资源禀赋为依据。但当今社会的现实是,要素投入已经不能满足经济增长、提高综合国力的需要,未来不同国家之间的竞争以竞争优势为主,而不是资源竞争。20世纪70年代之后,比较优势理论不断得到发展,成为动态比较优势理论。[2]

定义

概念
比较优势可以表述为:在两国之间,劳动生产率的差距并不是在任何产品上都是相等的。每个国家都应集中生产并出口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具有比较劣势的产品(即“两优相权取其重,两劣相衡取其轻”),双方均可节省劳动力,获得专业化分工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