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卫管理公署

威海卫管理公署
10月2日,《威海卫管理公署组织条例》公布。 1934年10月,坊公所撤销。 1942年12月18日,国民政府第588次会议决议,撤销威海卫管理公署。

历史

1930年9月3日,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决议:威海卫设管理公署,派管理专员一人,简任职,直隶行政院;管理公署组织法由行政院拟定,呈经国务会议修正通过。10月1日,中英在威海举行交收典礼。当天下午,威海卫管理公署宣布成立。10月2日,《威海卫管理公署组织条例》公布。根据《威海卫管理公署组织条例》的规定,管理公署最高行政官员为专员,综理行政事务,并监督所属机关职员。先后担任威海卫管理公署专员的是:徐祖善(江苏无锡人,1930年10月—1934年1月任职),徐东藩(浙江金华人,1934年1月
—1936年4月任职) ,孙玺凤(山东高苑人,1936年4月—1938年1月任职),郑维屏(河北永年人,1938年1月—1940年8月任职)。

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