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赣州市下辖县
宁都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赣州市辖县,地处江西省东南部,赣州市北部,介于北纬26°05'18″~27°08'13″,东经115°40'20″~116°17'15″之间。其南北长117.2千米,东西宽61千米,总面积4053.16平方千米。[3]截至2021年末,宁都县户籍人口83.30万人。[4]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有回、苗、壮、土、[shē]5个少数民族。[5]:1004
宁都属赣南中低山丘陵区,地形以丘陵、山地为主。[6]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四季分明[5]:1004宁都县自三国吴嘉禾五年(236年),析于都县东北陂阳乡,设阳都县,随后改为揭阳。属南部都尉,为建县之始。[7]西晋太康元年(280年),更名宁都县。[7]元代升州,辖石城县,属赣州府[7]明初县,属赣州府。[5]:1004清升直隶州,辖石城瑞金县,属江西省[5]:10041933年,改为博生县。[7]1934年10月,恢复宁都县,属江西省十二行政区。[7]1971年2月改称赣州地区。宁都县隶之。[8]至2021年末,宁都县辖12个镇和12个乡[9]。县人民政府驻梅江镇翠微广场西侧。[5]:1004
2021年,全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245.61亿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9.1:28.3:52.6。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134.39亿元,增长10.0%。宁都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275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265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541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749元[4]
2019年,宁都县被国家文物局公布为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10]2022年,宁都县被公布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11]

地名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