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会平等

机会平等
机会平等(英语Equal opportunity)是指在面对有利的时间情景中,每个人都有能力利用这种有利条件,并且在抓住这种条件的时候不存在先后和不受其他任何人为因素影响。它涉及社会上每个人获得发展之机会并不因其种族、出身、贫富、性别、性取向等因素而有所差异。机会平等与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概念有关,但并不确保或要求结果平等。

简介

机会平等又称机会均等,是一种理想状态。指的是人们在同样的考试或者面试中具有相同的资格而不会因为外在的客观因素而导致机会的缺失。这意味着社会成员不因其种族、出身、贫富等无法获得教育、就业或医疗等服务,或因性别无法获得升迁机会等等。

批评

机会平等的概念并非没有受到批评。政治学家F·A·哈耶克在其著作《法、立法与自由》第二卷中的“社会正义的幻象”一文中批评了机会平等之说。哈耶克认为在自发秩序中,行为者所做决策产生了行为者本身无法预料的结果,这些结果被哈耶克解释为运气。他称,如按罗尔斯在《正义论》的要求维系机会平等,则会压制那些带来大部分社会进步的运气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