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县

内蒙古地区1957年撤销的县
1921年(民国10年)10月,由丰镇凉城兴和三县辖地析置集宁招垦设治局(或称平地泉设治局),以古代集宁县、集宁路之集宁得名,局所驻地平地泉(今察右前旗平地泉镇),1922年(民国11年)12月升格为县,治所仍旧。

简介

位于绥远省境之东部偏北,在东经112度40分至113度45分,北纬41度10分至42度40分之间。东西广约210里,南北袤约180里,面积约为27200平方里。全县辖境为察哈尔正红旗、正黄旗地,西部属正红旗五、六、七、十、十一各苏木地,东部属正黄旗六、七、九、十各苏木地。
东至泰来乡70里接兴和界,西至白银厂汉150里凉城县界,南至十号村35里接丰镇县界,北至宝山石村90里接陶林县界。东北至大盈乡80里接察哈尔商都县界,西北至灰腾梁90里接陶林县界,东南至马家村30里接丰镇县界,西南至大湾子村40里接丰镇县界。县治距省治220里,铁道计13站330里。县治东距兴和县治150里,西距凉城县治220里,南距丰镇县治150里,北距陶林县治130里。

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