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福星

中国近代民主革命家
罗福星(1886—1914),字东亚,号国权、中血,祖籍广东嘉应州镇平县(今蕉岭县)蓝坊乡大地村[1]生于印尼雅加达,中国近代民主革命家,[2]广东蕉岭“抗日三英杰”(丘逢甲、罗福星、谢晋元)之一。少年时期始终怀着为国雪耻、振兴中华的抱负。1903年,随父迁台,1907年加入中国同盟会[3]投身民主革命事业。1912年,罗福星奉孙中山先生委派回到台湾成立中国同盟会支部,筹划抗击日寇、光复台湾的革命事业。罗福星主张以革命推翻日本殖民统治,结束台湾遭受异族统治的命运。1913年4月中国同盟会台湾支部大会在苗栗县召开。会议明确提出以武装起义斗争形式进行抗日复台的方针,罗福星自撰写《大革命宣言书》动员台湾人民为争取回归祖国而斗争,公开号召“在日本强权压制下的台湾人民,除以革命手段推翻日本帝国主义以外,别无自救之路。”因为罗福星的抗日革命活动,引起日本侵略者的注意,从而进行大搜查,罗福星在1913年12月不幸被捕。罗福星在狱中写下《致爱妻》《致爱卿书》等四封遗书,书中表现他对革命的忠贞:“不死于家,永为子孙纪念;而死于台湾,永为台民纪念耳。”1914年,罗福星被日寇杀害,实践了他生前的豪言壮语:“大好头颅谁取去,何须马革裹尸还。”[4]

人物简介

罗福星,原居住于广东,母亲为印尼葡萄牙裔人,1903年,罗福星随祖父来到台湾,定居于苗栗一堡牛栏湖庄(今苗栗县造桥乡丰湖村一带),1906年又随祖父迁回广东,1907年加入中国同盟会,并经常往来南洋各地,在这段时间内,罗福星接触了革命思潮,对日后思想行动影响深远。1912年,他受孙中山先生委派,秘密赴台成立同盟会支部,组织抗日运动。1913年底,日本在台殖民当局在全台大搜捕,罗福星等921名志士被捕。罗福星被处以绞刑,牺牲时年仅28岁。

生平概述

罗福星出生于南洋爪哇的巴达维亚(今印尼雅加达),周岁时随父母迁回广东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