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伍连坐法

起源于春秋时期的制度
什伍连坐法,为西元前356年于秦国商鞅变法中的一部分。[1][2]
什伍连坐法制度源于春秋时期的齐国。《汉书·刑法志》记载:“(管仲)作内政而寓军令焉,故卒伍定[]里,而军政成虖郊。连其什伍,居处同乐,死生同忧,祸福共之,故夜战则其声相闻,昼战则其日相见,缓急足以相死。”战国时,此项制度由于商鞅秦国变法采用而闻名于世。一人犯罪,邻里连同受罚。“什伍”是古代户籍与军队的编制。户籍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军队以五人为伍,二伍为什。商鞅在秦国变法,始创什伍连坐之法,什伍之中,一家有罪,其余各家均应告发,否则将连同惩罚。[2]

基本介绍

该项制度源于春秋时期的齐国。《汉书·刑法志》记载:“(管仲)作内政而寓军令焉,故卒伍定虖里,而军政成虖郊。连其什伍,居处同乐,死生同忧,祸福共之,故夜战则其声相闻,昼战则其日相见,缓急足以相死。”
战国时,此项制度由于商鞅秦国变法采用而闻名于世。一人犯罪,邻里连同受罚。“什伍”是古代户籍与军队的编制。户籍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军队以五人为伍,二伍为什。商鞅在秦国变法,始创什伍连坐之法,什伍之中,一家有罪,其余各家均应告发,否则将连同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