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体育局

政府机关
济南市体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09〕5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发〔2009〕17号)文件设立。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体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体育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按分工做好行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参加比赛的体育运动船艇安全监管。
(二)负责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和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协同有关部门规划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协调行业协会工作。
(三)负责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输送。负责推进全市职业体育发展。组织参加省以上重大体育比赛,承办在本市举行的重大体育比赛。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