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中国干部人事管理中第一部基础性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中国干部人事管理中第一部基础性法律,为公务员管理的基本依据,是改革开放以来党政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果的集中体现,反映了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基本规律和要求,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5年4月27日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2]2017年9月1日,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3]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并于2019年6月1日起施行。[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公务员管理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极大地促进了公务员队伍结构优化。三是极大地促进了公务员素质能力提升。[1]

立法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5年4月27日通过,[2]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公布,[4]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