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户齐民

中国古代户籍制度
编户齐民是历代中原王朝政府实行的户籍制度,规定凡政府控制的户口都必须按姓名、年龄、籍贯、身份、相貌、财富情况等项目一一载入户籍,被正式编入政府户籍的平民百姓,称为“编户齐民”。

定义

何谓“编户齐民” (1)被西汉政府正式编入户籍的地主、自耕农、佣工、雇农等,称为编户齐民。 (2)编户齐民既是行政管理制度,又是赋税制度。编户齐民对封建国家的义务(农民的主要负担): ①田租:三十税一; ②人头税:A.算赋:15-56岁120钱;B.口赋:7-14岁20钱; ③徭役:每年一个月,并戌边三日,戌边三日不去则交更赋(300钱)代役; ④兵役:一生服役2年。评价:汉初的赋税制度,对农民的剥削较轻,但随着汉王朝政权的巩固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统治阶级生活日益奢侈腐化。国家、地主和官吏对农民的剥削也日益加重,汉末,终于导致阶级矛盾的激化。集权制度的本质就是剥削压迫农民的制度。

编户制度

汉代封建国家直接控制的平民。两汉对百姓的管理,由汉武帝时期开始推行的编户制度。为保证赋役制度的实行,汉代政府实行极严密的户籍制度。编户齐民具有独立的身份,依据资产多少承担国家的赋税和徭役、兵役。《居延汉简》曾记载编户齐民户籍情况,如户主徐宗:“居延西道里徐宗,年50,妻1人。男同产2人,妇同产2人。宅一区值3000。田50亩值5000。用牛2值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