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保险公司主要的组织形式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保险公司”。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性质为组织资本性、资本股份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以股东购买股票的形式募集资金,股东以领取股息或红利的办法分配公司的利润,并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最早出现于荷兰,而后由于其组织较为严密健全,适合保险经营而逐渐为各国保险业普遍采用。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保险公司主要的组织形式,我国新成立的中资保险公司基本上采取这种组织形式。

法律特征

保险股份公司是中国保险公司主要的组织形式,中国新成立的中资保险公司基本上采取这种组织形式。近年来由于世界股票市场不断壮大,使股份公司资本易于筹集的优势更加明显。因此我国保险公司组织的多元化应充分考虑这一组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