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鹏程

清朝官员
陈鹏程,中国清朝官员。曾担任过台湾彰化县儒学训导。作品有《重修台湾省通志》等。

正文

陈鹏程,历史人物。
根据《重修台湾省通志》记载,他于1756年在台湾担任彰化县儒学训导,主要为负责教育方面的事务,品等为从七品。后来在1762年接替前任谢家树,升为台湾府儒学训导。
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