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县

中国浙江省曾设县
丽水县是唐武德四年(621)设置,故治在今丽水市莲都区境内。属括州。八年(625)省丽水入括苍。大历十四年(779),避德宗讳,改括州为处州,改括苍县为丽水县。《元和郡县志》:“丽水本名恶溪,以其湍流阻险,九十里间五十六,名为大恶,隋开皇中,改为丽水,皇朝因之,以为县名”。《名胜志》:“以县北七里有丽阳山,故以丽水为名”。《栝苍汇纪》:“县北七里有丽阳山,下环清溪,县名丽水以此。”元至元十三年(1276),改州为路,丽水属处州路。明代改路为府,丽水属处州府。自隋建州设县以来,丽水历为州、郡、路、府治所。

沿革

1911年(清宣统三年)11月25日,光复军光复丽水,立处州军政分府,兼理丽水县事,上隶浙江军政府。
中华民国3年(1914)行省、道、县三级制,丽水县属瓯海道。
1916年废道,行省、县二级制,丽水县直属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