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专区

河南省已撤销的行政区
开封专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已撤销的行政区,成立于1949年,最初称为河南郑州专区,后改为开封专区。专区位于今河南省中部,辖2市、21县。专员公署驻荥阳(今荥阳市),辖郑县新郑巩县、成皋、登封密县、荥阳7县。1952年,原陈留专区所属9县及原平原省菏泽专区所属东明县划入郑州专区,撤销郑县,并入郑州市中牟、新郑2县。郑州专区辖16县。1954年,撤销成皋县,并入荥阳县;撤销洧川县,并入长葛县;兰封考城2县合并设立为兰考县。1955年,郑州专区迁驻开封市,改称开封专区。1957年,撤销陈留县,并入开封县专区辖12县。1960年,辖县撤并,开封专区辖2市、17县。1961年,恢复开封商丘宁陵3县,辖1市、11县。1962年,开封市改由省直辖,恢复通许县。1963年,东明县划回山东省菏泽专区。1969年,撤销开封专区,改置开封地区。[1][2][3]

基本介绍

1952年,原陈留专区所属陈留、尉氏、开封、中牟[wěi]川、兰封杞县通许考城9县及原平原省菏泽专区所属东明县划入郑州专区;撤销郑县,并入郑州市及中牟、新郑2县。郑州专区辖16县。
1954年,撤销成皋县,并入荥阳县;撤销洧川县,并入长葛县;兰封考城2县合并设立为兰考县
1955年,郑州专区迁驻开封市,改称开封专区。1957年,撤销陈留县,并入开封县专区辖12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