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穗事件

赤穗事件
赤穗事件,指的是1701年,赤穗藩主奉命接待天皇使者,然而受吉良愚弄而失礼,赤穗愤而伤害吉良,违背了法律,被判剖腹,之后他的家臣为其报仇的故事。

刃伤事件

元禄十四年(1701)三月十一日,东山天皇派了两位敕使和院使诸卿由京都来到江户,幕府第五代将军德川纲吉,为了欢迎和招待天皇派来的敕使诸卿,特地命令赤穗藩藩主浅野长矩为“御驰走役”(接待人员)。可是,浅野“内匠头”不熟悉幕府的仪式与典礼,便命令深懂朝廷礼仪的首席“高家”吉良上野介来辅助他,以免有失礼节。吉良一向看不起浅野,不但不去帮他忙,反而让他献丑,并且讥笑他不识大体。敕使们到临的时候,浅野丑态百出,闹出笑话,一时性急,惭怒交加。知道是吉良故意让他在大众面前出纰漏,就在仪式的最後一天,在回廊式的松之走廊遇到吉良走过来,为一报遗恨马上就拔出佩刀,说时迟那时快,一刀就砍向吉良,顿时血流满地。但是吉良没有伤到要害,只是前额受了刀伤,满面血渍斑斑。品川丰前守见状,驱前赶快把浅野的小刀取下,叫田山下总守快把吉良扶走,救了出去。将军纲吉一听到浅野在大殿里行凶,气急败坏,怒不可遏,认为浅野罪大恶极,胆大包天。立刻命令即日切腹,没收家禄。将军一言说出,四座惊奇。“目付”多门传太郎恳求将军说:“十七年前在本丸御用部屋发生的‘大老’堀田正俊刺杀‘若年寄’足正正休时,同样是刀伤事件,双方都受到处分。今‘内匠头’即日切腹,未免处分过严,但请诠议决定。”在旁的“出羽守”柳泽保明却说:“将军之命,不能轻易更改。执政者的决定并没有错。”将军不出二言,即命接待役改为佐仓城主户田能登守,宴请敕使、院政一行的场所也从白书院移到黑书院。

忠臣藏

浅野长矩交由“左京大夫”田村执行命他切腹,他的五万三千石地租和一所大宅院全部充公,可是吉田上野介却判无罪。田村命浅野用完餐,即行切腹,连写信给家人都不允许。当天,浅野换好全身白色装束,静坐下来用自己的短刀切腹,“介错役”矶田武太夫举刀砍头,首级落地。浅野死时才三十五岁。浅野长矩的遗骸便由他舍弟浅野大学[]到泉岳寺,举行葬礼埋葬。事起春天,樱花絮絮落满庭,在江户的家臣们个个痛惜城主的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