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国专家局

行政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国专家局是中国政府主管国家智力引进的行政机构,主要负责管理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包括经济技术和管理领域、教科文卫系统、外商投资企业、随引进项目合同和重点建设工程来华等外国专家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专家)和中国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培训工作。
2023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科学技术部的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职责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加挂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科学技术部不再保留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1][2][3]

机构改革

2018年3月,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批准重新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将科学技术部、国家外国专家局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科学技术部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对外保留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4][5]
2023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科学技术部的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职责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加挂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科学技术部不再保留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