颗砂乡

湖南省永顺县 下辖乡
颗砂又名“裹砂”,曾被湘西土司王拟定为新都城,素有“新司城”之美誉,湘西土家族主要集聚地之一,位于湖南省湘西州永顺县东北部,距县城23公里,平均海拔328米左右,与万坪、塔卧、吊井等乡镇交界,S230公路、永万公路横贯全乡。全乡行政区域总面积77.67平方公里,共辖10个行政村,61个村民小组,常住人口10797人[1](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耕地10408亩,其中稻田面积9145亩。全年平均气温15.8摄氏度,月平均降水量81.2毫米。辖区内有丰富的人文景观及历史文化古迹,拟申报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

历史沿革

传说先前为“覃、王、张、向、田”五姓最早于此领照拓荒,历世代繁衍,至明朝中叶永顺宣慰使司彭世麒(1492—1508在任)置颗砂土司行署止,始有记载可考。从那时起,到清雍正七年(1729)废除土司制度,二百余年来,颗砂一直是土司及其幕僚处理政务、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其间,更于末代土司彭肇槐于清雍正二年(1724)迁治于此,这里成了永顺土家族地区的政治、军事、文化中心。由此,颗砂有“新司城”之称。改土归流后,永顺建县,全县设置为18个保,颗砂属于内颗砂保,置治所于旧司衙署。颗砂保下辖今李家湾、钓矶岩、咱竹、颗砂、诸贤庄、新寨坪、草溪、龙塔等地。民国12年(1923)实行乡建制度,全县设26个乡,颗砂属于内颗砂乡。民国21年,全县设7个区,颗砂属于颗砂区,治所在今颗砂村蟠桃庵地。新中国成立后,于1951年废除保甲制度,全县设置颗砂等9个区116个乡和1个直属镇,颗砂辖于颗砂区颗砂乡。1958年,全县人民公社化,政社合一,时有颗砂等13个人民公社。1961年调整体制,全县改划为9个区1个直属镇、46个人民公社,颗砂公社辖于城郊区。1984年4月,农村基层体制改革,全县原46个公社改社建乡,颗砂公社随之恢复乡建制。现颗砂乡下辖颗砂、白龙、积谷、马家、东洛、太平、高[jiǎn]、青狮、树竹、东风、浅龙等11个行政村,治在颗砂村。综观历代行政区划及制度虽历有更替,但颗砂作为全县重要行政治所始终占有一席之地。
颗砂乡

形态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