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

中国古代儒家十三经之一
《孝经》,儒家十三经之一,其作者和成书年代历来争论不休[1][2]。目前学界普遍认为,《孝经》为七十子之徒所作(毛奇龄观点),大概成书于春秋末至战国前中期。《孝经》今文本十八章,古文本二十二章[2]。《孝经》以阐释“孝”而闻名,书中包含的孝道理论形成了较为系统的体系,在中国传统社会极受重视,其中蕴含的思想是中国文化、中国社会研究的重要内容[1][4]

书名

班固认为,《孝经》之名来自于“夫孝,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也”,因此“孝经”一词非常重视“孝”的重要性,这一观点也解释了《孝经》如何得名。后世也有学者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如首尔大学教授郭沂认为《孝经》的“经”应当解释为“常”,在此基础上,他引用诸多观点后指出《孝经》书名之含义包含有二:一是“孝经”二字为同位词,代表着人们所必须遵守的准则和道理;二是将“孝经”视为偏正结构,意为有关孝的准则和道理。也有学者进一步指出,先秦时代书籍的命名简单而直接,《孝经》的命名或许也并无深意,仅仅是摘取篇中字句而成,语言学家余嘉锡、儒学大家舒大刚均持此观点。为了得出更准确的结论,舒大刚更是结合《古文孝经》以及《儒家者言》来研究《孝经》的命名,因此他的观点也得到了许多学人的支持[5]

成书

时代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