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城市

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概念
生态城市(ecological city),从广义上讲,是建立在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更深刻认识的基础上的新的文化观,是按照生态学原则建立起来的社会、经济、自然协调发展的新型社会关系,是有效的利用环境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新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从狭义上来说,就是按照生态学原理进行城市设计,建立高效、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人类聚居环境。[1][2]
生态城市是一个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态保护三者保持高度和谐、技术和自然达到充分融合、城乡环境清洁、优美、舒适、倡导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能源利用可持续,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类的创造力、生产力,并促使城镇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的,稳定、协调与持续发展的自然与人工环境复合系统。[3]其内部物质变换、流动和信息传递构成环环相扣、协同共生的网络,具有实现物质循环再生、能量充分利用、信息反馈调节、经济效益增加、社会高度和谐、人与自然协同共生的机能,是经济社会法则与自然生态法则相融合的产物,也是人类追求的最理想和最高境界的城市群发展模式。建设生态型城市群是人类经过长期反思后的理性选择,可以断言,生态型城市群将是人类的必然选择,甚至是唯一的选择。[4]

释义

生态城市,也称 生态城(英文: Eco-City),是一种趋向尽可能降低对于能源、水或是食物等必需品的需求量,也尽可能降低废热、二氧化碳甲烷与废水的排放的城市。这一概念是在7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人与生物圈(MAB)”计划研究过程中提出的,一经出现,立刻就受到全球的广泛关注。关于生态城市概念众说纷纭,现仍没有公认的确切的定义。
生态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