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用无人机

通过遥控和程序控制操纵的军用不载人飞机
军用无人机是指用于军事领域的,利用无线电遥控设备和自备的程序控制装置操纵,或通过车载计算机自主操作的不载人的飞机。[1]
军用无人机根据军事用途,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用于侦察预警的是侦察预警无人机,用作中继通信的是中继通信无人机,用于电子对抗的是电子干扰无人机,携带导弹执行打击任务的是攻击无人机,兼具侦察和打击能力的是察打一体无人机。[2]
军用无人机被广泛用于执行军事电子侦察,电子对抗、预警、远距离攻击,战斗评估、军事地形航拍及测绘、反恐等方面。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隐蔽性能突出,战场生存力强;二是无飞行员身体因素限制;三是具有应对复杂作战环境的能力;四是降低装备使用成本,使用维护更方便;五是起飞、降落更加简单,操作也更灵活。军用无人机这些突出的使用特点正逐步受到各国军事部门的重视。[3][4]
1914年,一战期间,英国军方秘密研究无人机。1927年,A.M洛教授在英国的“堡垒”号军舰上成功试飞其研制的无人机——“喉”式单翼无人机,拉开了无人机作战的序幕。二战中,参战各国的无人机主要承担作战支援任务,目标侦察、战场毁伤评估、但主要是用作靶机使用。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美国军用无人机在局部战争中初显身手,开创了信息战、科技战、电子战及特种联合作战的成功战例,翻开了无人机历史的新篇章。[4][5]中国军用无人机的研发起步较晚,20世纪70年代,中国开始自主研制无人侦察机。1995年,中央军委明确提出科技强军的重大战略,高新科技军研立项,推动国防工业建设,研制尖端技术武器,自此中国的军用无人机技术的研发突飞猛进。随着新一代的“翼龙”、“翔龙”无人侦察机以及“利剑”隐身无人攻击机首飞成功和装备部队,中国军用无人机技术挤身世界前列。[4]2023年,中国科技城无人机产业发展大会在四川举行,小型自爆式高速无人机、“双尾蝎”无人机、“暴风4”无人机、CW-15无人机等新型军用无人机亮相。[6]

发展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