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养甲

明末清初总督
佟养甲(1608年-1648年),男,清代总督,今辽宁抚顺人,汉军正蓝旗。祖籍满洲佟佳。1647年6月15日至1648年间,佟养甲奉旨担任广东总督,全名为“总督两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成为兼辖广西的广东、广西两省最高统治者,也是清朝封疆大吏之一。他是第一位担任此职位的清朝大臣。在任职期间,佟养甲一手制造了广州之屠,导致平民死亡80万。他还残酷地杀害了南明民族英雄陈子壮陈邦彦[1]

家族背景

明代后叶,佟氏家族在抚顺是名声显赫的富商。当是时,满族正兴起,称金国辽东一带,汉、满杂处,佟家经常跟金国做生意。
1618年,努尔哈赤发动对明朝的大规模入侵战争,佟家一位子弟佟养性,由于跟金国保持贸易往来,被捕入狱;佟氏家族遂暴动劫狱,并引领金兵攻陷抚顺。从此,佟氏举族归附金国,被编为汉军八旗中的正蓝旗。

铁腕屠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