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本

以厂房等资料形式存在的资本
固定资本是指以厂房、机器、设备和工具等劳动资料的形式存在的生产资本,是流动资本的对称。属于不变资本的一部分。它的物质形态全部参加生产过程,虽然受到磨损,但仍然长期保持固定的物质形态。它的价值不是一次全部转移,而是在生产过程中随着磨损一部分一部分地转移到新产品中去。经过商品销售,这部分转移过来的价值又变为货币形式收回,以备更新它本身的物质形态。[1][2]

流通和周转

固定资本的这种流通和周转,有它自己的特殊形式:就是价值与物质相分离。固定资本的价值运动并不同它的物质运动相一致。它从开始周转的时候起,价值便分割为二:一部分留在自身的物质形态上,一部分转移到新产品上去。前者随着磨损程度而逐次减少;后者经过生产和流通,以折旧形式逐次提取折旧费,以货币形式收回。直至前者减为零,全部转化为货币形式,再经过流通领域购买新的同类物资,来替换已经磨损报废的固定设备,完成它的一次周转,重新进入下一次周转。

劳动资料

作为固定资本的劳动资料,耐用程度各不相同。总的说来,机器比普通工具耐用,厂房使用的期限更长。愈耐用,即磨损愈慢,价值留在固定资本的物质形态上的时间就愈长。可以说,固定资本价值的转移程度同它的全部职能时间的长短成反比。磨损一般是指有形损耗,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竞争和技术提高的影响,计算价值转移和折旧时,还要考虑到无形损耗对缩短固定资本的周转时间、加快周转速度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