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曾是山东省人民政府职能部门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曾主管全省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等工作。
2018年10月27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正式挂牌,整合了省国土资源厅(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省林业厅的职责。[1]

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省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全省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省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全省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拟订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国土资源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政策和技术规程、规范、办法并组织实施;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