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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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制定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是为了维护
社会主义
法制统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对现行行政法规进行清理。于2013年1月1日施行。
内容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
(第628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