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税率

中国海关税税则中的税率
普通税率是指一国关税税则中对进口货物规定的较高税率。适用于同本国未签订贸易互利条约或协定国家的进口货物,它一般要比优惠税率高1—2个税级,体现国家对进口货物的区别对待政策,是国家保护关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介绍

按《关税条例》第六条规定,对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按照普通税率征税;对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按照优惠税率征税。实际上,我国绝大部分的进口货物都采用优惠税率征税。

适用原则

进口税则分设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暂定税率等税率。适用多种税率选择时基本原则是“从低计征”,特殊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