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兰

中国革命战士
王淑兰(1896年2月5日—1964年7月6日),女,湖南湘乡县团田区刘家湾人,是毛泽东的弟媳,毛泽民的发妻。民国2年(1913)与毛泽民结婚。来到韶山,协助毛泽民操持家务。民国10年春,毛泽东回韶山动员家人出外参加革命,和毛泽民一同到长沙,在湖南自修大学学习、工作。毛泽民在毛家叔伯兄弟中排行第四,按当地风俗习惯,王淑兰被本家和韶山的乡亲们称为“四嫂”。[1]
她在革命时期积极参与革命活动,曾担任湘潭特别区女界联合会副委员长,后因继续从事革命再次入狱。新中国建立后,她在毛泽东故居接待来访和参观的客人,宣传毛泽东及其家人的革命事迹。1964年7月6日病逝于长沙[1]

人物生平

民国14年,毛泽东、杨开慧回韶山开展农运。她接待来访的进步青年,为毛泽东和中共韶山特别支部举行的秘密会议放哨,协助发动群众,尤其是动员妇女参加反帝反封建斗争。次年,担任湘潭特别区女界联合会副委员长。在郭氏墓庐、老屋湾等处开办女子职业学校,带领妇女学习文化、政治与缝纫技术。这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民国16年1月,毛泽东回乡考察农民运动,她协助工作,并参加毛泽东主持召开的湘潭特别区各界负责人座谈会。”马日事变”后,她在长沙担任中共秘密交通员,不久被捕。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和威胁利诱,始终严守党的机密,后获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