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卫

卫府制的高级阶段
十六卫制度,是卫府制的高级阶段,是隋唐府兵制的结晶。卫府制的建立,是北周武帝隋文帝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之一,它将禁兵和府兵系统融合为一。这种卫既是府兵的基层组织──军府的领导机构,也是掌管京城宿卫的机构。[1]

总述

府兵制

府兵制,是一种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上的兵农合一、寓兵于农的制度。在天下各地设置“军府”若干,“府兵”由各地军府从所在州县的农民中挑选,年二十入役、六十免役,平时在家生产、农闲训练(在唐代,“府兵”还要到京师“番上”)。但是,“军府”只是管理“府兵”的户籍和日常训练,既不能统领“番上”的“府兵”,更没有战时指挥权。番上府兵,由十六卫大将军统领;战时指挥权,在皇帝选派的元帅手中。

卫府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