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共同体

民族共同体
民族共同体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其理念不仅包含中华民族历史形成过程中在疆域、历史、文化、精神方面的“四个共同”,还包含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四个与共”(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以及推动各民族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成“五个高度认同”等重要内容。[1][2][3][4]
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明确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2023年确定为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3]

基本介绍

民族是历史的产物,民族共同体内在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方式等方面的特征随历史发展表现出较稳定的共性。民族共同体所拥有的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和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中,共同地域联系是其形成的基础,且随着民族的发展而不断加强和巩固。一个民族社会经济愈发展,对周围地理环境开发利用愈强烈,在地域上活动愈频繁,共同的地域联系就越密切。像“汉族”、“朝鲜族”、“蒙古族”、“京族”、“俄罗斯族”、“藏族等就是这种在紧密的历史地域联系基础上形成的民族共同体。各民族在其所居土地上扎根越深,形成的民族共同体生存能力和团结精神越强。
地域上的阻隔能起到分割民族共同体的作用,如英吉利民族和北美亚美利加民族的分化。地域联系对民族共同体的其它特征如语言、经济生活、文化性格等产生着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