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昴英

南宋名臣、词人
[mǎo]英(1200—1257),字俊明,号文溪。广东番禺人。南宋名臣、词人。早年受业崔与之门下,主修《春秋》。
南宋宝庆二年(1226),李昴英上京会试,成广东科举考试的第一位探花,后任福建汀州推官端平三年(1236)后,曾任太学博士,直秘阁知赣州等职。淳祐元年(1241)被丞相杜范荐任为吏部郎官。淳[yòu]二年(1242),任太宗正卿兼国史馆编修,后又升任为龙图阁待制,吏部侍郎,封以番禺开国男爵位。宝佑五年(1257),在广州病逝。著有《文溪集》、《文溪词》等多卷。

人物经历

绍定二年(1229年),李昴英被授予福建汀州推官一职。汀州推官在宋朝的时候相当于知州的副职,并无实权。当时福建盗贼[jué],势力很大,他们往往成群结队,有组织地攻城略地,杀人越货。汀州知州陈孝严本应全力依靠地方军队,缉拿盗贼。但他不仅没有这样做,反而对部下官卒极其严苛,阴鸷凶悍。作为助手的李昴英经常对陈孝 严进行劝告,但是陈孝严非但没有改正,反而变本加厉。李昴英预料变乱即将来临,极力请求陈孝严增修女墙,疏浚护城河等设施以防不测。这些建议还没有来得及实施,士卒的兵变就已发生。一天,陈孝严连续残杀十几个士卒,强行将本州自制的“[chǔ]币”(即宋朝使用的纸币)作为士卒的“口券”(当时发放给士卒的军饷凭证)。陈孝严的做法严重违反朝廷的规定,遭到李昴英强烈反对。陈孝严不顾反对,命令亲信拿着“楮币”逼迫李昴英签名副署。李昴英厉声将陈孝严的亲信斥退后,考虑到自己既然无法左右这种事情的发生,不如干脆弃官而去,以免同流合污。谁知,李昴英出城不久,汀州部分士卒不堪陈孝严暴政,终于发动兵变。李昴英闻讯赶回,领头的士卒已经绑缚陈孝严,正欲杀之以泄心头之恨。李昴英急忙阻止,并用自己身体挡住陈孝严,李昴英平日在军中体恤士卒,拥有很高的声望,叛卒最终接受李昴英的劝阻,兵变终于得以妥善解决。[1]

人物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