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

香港的旗帜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英语:Regional Flag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于1997年7月1日的香港主权移交典礼上首次飘扬,并取代港英时代的香港旗成为香港的旗帜。区旗中央有一个五星花蕊的白色洋紫荆图案(洋紫荆是香港的象征),底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红色为标准。
香港区旗的设计于1990年2月16日定案,4月4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中通过。1996年8月10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通过使用暂行办法。[1]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是五星花蕊的动态紫荆花红旗。红色底色,旗中有一朵白色洋紫荆花。洋紫荆花是香港区花,代表香港。红色底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底色一样,代表祖国,象征香港特别行政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花中的五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上的五星相对应。区旗用红白两色作主色象征香港实践一国两制,故洋紫荆图案被改成白色。

产生背景

洋紫荆曾被香港政府确定为市花,香港特委会在议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时,也确定了洋紫荆为图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