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

中国行政区划之一
自治州,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在中国,行政地位与地级市相同,属于地级行政区。是在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地位介于省与县之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享受较高的自我管理权利,设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自治州的自治机关行使下设区、县的市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行使自治权。自治州自治机关是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和自治州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实行自治州州长负责制,自治州州长主持本级人民政府工作,州长由自治主体民族的公民担任。
截止到2019年1月10日,中国共计30个自治州。

历史沿革

自治州行政区划级别为地级行政区[1]受所在的省或自治区领导。